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、开展大尺度大气污染物天空地一体化监测、完善水生态监测评价、组织开展3500个特色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、构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……

生态环境部1月21日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监测规划》(下称《监测规划》)内容频多。

向“大监测”拓展

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入到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。

面向更加艰巨复杂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,面向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发展,生态环境监测要在巩固环境质量监测、强化污染源监测的基础上,拓展生态质量监测,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。

截至目前,全国已建成1946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,组建全国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,布设38880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并完成一轮监测。基本完成省以下环保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。
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。摄影/章轲

这位负责人表示,目前我国监测服务供给、体制机制、基础能力还存在诸多短板和挑战,一些新兴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测支撑薄弱甚至空白,比如,区域间、层级间、城乡间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差异较大,部分中西部地区监测设备老化、实验条件简陋,区县监测能力难以满足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任务要求,农村环境监测刚刚起步,亟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将建设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监测体系,从环保“小监测”向全社会“大监测”拓展,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提升,打破均质化扩张的路径依赖,注重规模、质量、效益协调发展,注重发挥国家、地方、企业、社会各方积极性。

《规划》明确到2025年,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企业履责、社会参与、公众监督的“大监测”格局更加成熟定型,高质量监测网络更加完善,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,监测评价制度不断健全,监测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得到有效保证,新技术融合应用能力显著增强,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。

将开展“碳监测评估”

“碳监测评估”是一项新任务。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上述负责人介绍,着眼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和绿色低碳发展需要,按照核算为主、监测为辅、国际等效、适度超前的原则,将系统谋划覆盖点源、城市、区域等不同尺度的碳监测评估业务,提升碳监测技术水平,逐步纳入常规监测体系统筹实施。

《监测规划》提出,制定并落实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》,组织火电、钢铁、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煤炭开采、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、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。研究碳源汇评估,补齐碳监测技术短板。

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,将加强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。运用大气环境监测卫星等新型卫星,开展大尺度细颗粒物、臭氧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、甲醛、气溶胶和氨气天空地一体化监测。鼓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立区域一体化监测网络,强化联合监测评价。

对于水环境监测,《监测规划》提出了“三水统筹”的要求。不仅要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,还将建立水生态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,支撑水环境、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管理。率先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监测与评价。水生态监测评价将覆盖生物、理化、生境等监测内容。

以往,农村环境监测十分薄弱。《监测规划》提出,组织开展3500个特色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,指导各地实施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用水、千吨万人及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、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、农村黑臭水体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专项监测,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从城市向乡村延伸覆盖。整合农村生态环境监测数据,增强农村环境质量分析评价能力。这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。

《监测规划》的实施,也将进一步拓展监测装备研发制造空间。《监测规划》提出,支持监测装备自主研发。推进人工智能、5G通信、生物科技、超级计算、精密制造等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,推动开展颗粒物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、氨等直读式监测设备、重金属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、土壤监测设备的研发,推动便携式监测仪器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。

此外,“十四五”期间,还将实施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、中央本级生态环境监测提质增效两大工程,以全面提升天地一体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预警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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