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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居财经 1月29日消息,浙江彩虹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彩虹物业)因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案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,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西消行罚决字﹝2023﹞第0004号。

企查查显示,彩虹物业则成立于2003年4月18日,注册资本6000万元,法人代表为陈军。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、房地产咨询、房地产评估、房地产经纪等。目前,其大股东为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钱江房地产”),持股40%。

(责编:彦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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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乐居财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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